遺產稅、贈與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不動產來抵減,自去年起,這類案件須經過國產署現勘,確認抵繳不動產為適合標售的標的,提供意見給稽徵機關後,由稽徵機關研判是否核准。
國產署表示,實務上在辦理現勘時,當土地屬公設用地,或是有占用情形、占有情形複雜,抑或土地為持分共有,不利管理,以及現況為道路或水溝等情形時,國產署會出具意見,認為該不動產「不利管理處分」,或是請納稅人先排除占用情形後再核准。
儘管國產署出具意見,但最後核准權力仍在稽徵機關手中。國產署副署長李政宗觀察,近一年多以來,民眾提出抵繳遺贈稅的不動產,筆數仍有高達95%都是持分共有的土地,全筆土地僅占5%;但若觀察面積,則持分共有土地僅占29%。
李政宗分析,持分共有的土地處理不易,且面積較為零散,市場價值相對較低,多數民眾會優先拿出來抵繳遺贈稅,儘管國產署會提醒稽徵機關後續處理較為不易,但目前看來仍有不少核准案件,後續還要再觀察。
李政宗說,在處理持分土地時,會詢問持分土地的共有人,是否有意願進場承購,若無意願才會標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