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翻修 菸品從重課稅

行政院會昨(13)日拍板修正《菸酒稅法》,規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的其他菸品應徵稅額,將按重量或支數來從高課徵。

 

此外,本次也修正《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電子煙、加味菸等,並將禁止吸菸年齡提高至未滿20歲。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於院會拍板菸害防制法、菸酒稅法兩項修正。前項修正,將近年開始流行電子煙等新型態菸品定義為「類菸品」,並禁止其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

 

本次修法也禁止於菸品添加花香、果香或巧克力等香味添加物,並對近年新興菸品如加熱菸等納管,要求業者須先向政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並經核定後,才可製造或輸入。

 

為加強菸害防制,本次修法也將禁止吸菸的年齡,從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且將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場所列為全面禁菸場所,而酒吧、夜店等列得設吸菸室的禁菸場所。

 

配合上述修正及考量菸品態樣不一,行政院會也修正菸酒稅法,針對新型態新興菸品,規定紙菸、菸絲、雪茄以外之其他菸品,以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從高課徵。

 

財政部說明,基於菸品態樣不一,且為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卻以較低重量計算稅額課徵菸酒稅,而形成低價菸,因此修法針對其他菸品應徵稅額,將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來從高課徵。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03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