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金免稅 美意不打折

營利事業須申報基本所得額的項目當中,租稅優惠是其中很大一部分,不過因應疫情影響,台北國稅局表示,政府提供的紓困相關租稅優惠,可以免納入基本所得額,讓紓困美意不因課稅而打折。
 
官員指出,今年本土疫情再度爆發,因此《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的施行期間,也跟著延長至明年,這意味著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等,疫情期間特殊的假種,其租稅優惠也會跟著延長。
 
依紓困條例規定,官員表示,在員工防疫隔離假與防疫照顧假期間,雇主給付的薪資,可列報200%費用,從當年度所得額當中減除;除此之外,因紓困或振興措施,而從各級政府所領取的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等,也免納所得稅。
 
官員指出,財政部特別規定,上述二項因紓困條例而享有的租稅優惠,不必列入營利事業的基本所得額。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0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