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繳證交稅 五年內申退
未經簽證、沒有公開發行的股份交易,並不課徵證交稅,北區國稅局表示,有不少股東反而是基於守法觀念,不慎誤繳證交稅,可以在五年內申請退稅。
官員表示,有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未經簽證發行,也沒有到集保公司登錄,因此不算完成法定發行手續,也不是《證券交易稅條例》所認定的有價證券,而股東出售這類股票,屬於轉讓出資額,因此算是財產交易的一部分,出售獲利也屬於「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併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
但是常發生有股東不熟悉規定,擔心要繳證券交易稅,為了守法就先繳再說。
官員表示,這種情況還有補救機會,可以從繳納日起算五年內,向股票買方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更正。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740788https://udn.com/news/story/7243/4740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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