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爭議上訴 留意限制

欠稅案件多有爭議,但若想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要留意相關限制,北區國稅局表示,最高法院程序嚴謹,若不是原始判決明確違法,否則上訴案件很容易被法院裁定駁回。

官員表示,先前一位欠稅大戶,因為沒有申報綜合所得稅,被國稅局核定補稅加罰,在行政體系內申請復查、訴願都不如意,所以告上行政法院。這位欠稅大戶當時在法院裡主張,認為自己的案件符合裁罰減免規定,國稅局不應該重罰。

然而當時法官不採信他的說法,官員表示,此案經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後,原告還是操持原本的主張,想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結果因為其主張不符要件,上訴都還沒到審理階段,就直接被最高法院裁定駁回。

官員表示,民眾如果真的因為稅務案件想上訴,務必留意此類案件與民事、刑事案件不同之處,《行政訴訟法》第242條當中明訂,如果想要針對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上訴,必須要該判決違背相關法令,否則不得為之。

官員指出,雖然尊重民眾上訴的權利,但仍要提醒上訴時,應善用合乎法規的表達方式。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29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