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通過 新增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

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新增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將從明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明年將不舉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

考試院發布新聞稿表示,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了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實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此在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另外,考試院院會今天也通過,今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184名。

考試院表示,這2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為530名,司法人員512名、海岸巡防人員18名,依據銓敘部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再次提報缺額,增列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需用名額175名,包括三等考試6名、四等考試145名、五等考試24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512名,合計需用名額687名(三等考試97名、四等考試505名、五等考試85名)。

另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增列需用名額9名(三等考試9名),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18名,合計需用名額27名。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4724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