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人處分送達前死亡 免繳

稅務案件查核費時,高雄國稅局表示,在特定的裁罰情況中,如果受處分人在處分送達前已經過世,那麼這筆稅單的裁罰,就不會生效,只有本稅部分須由繼承人代為處理。

 

鄒先生日前致電國稅局詢問,他近來收到父親未繳稅單的罰鍰處分書,以及罰鍰相應的繳款書,可是剛好在收到稅單的前一周,他的父親過世了,這張繳款書該如何處理?

 

國稅局官員表示,如果受處分人於罰鍰處分送達前過世,因受處分主體已經不存在,這筆處分就不生效力,相應的罰則也不會產生。

 

對於鄒先生父親的案件,官員說,既然罰鍰處分書及繳款書送達時,鄒爸爸已經過世,則該筆罰鍰便不生效力、免予繳納,可以向國稅局申請註銷罰鍰的處分。

 

不過這也僅限於罰鍰的部分,官員強調,稅務案件通常會包括欠繳的本稅,以及後續的罰鍰,即便罰鍰不必繳納,原有的本稅仍有義務繳納。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12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