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長照扣除額 須提證明

家中有長輩要照顧,欲主張長照扣除額減稅的家庭,須留意申請相關規定,中區國稅局表示,特別在家照顧的案件,須趕在今年底前,取得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其餘如聘僱外籍看護工、使用住宿式服務或其他長照給付者,則提供相關證明即可。
 
官員表示,為了降低長照家庭的負擔,《所得稅法》當中訂定的長照扣除額,每照顧一位長者,可以讓家戶每年定額扣除12萬元所得。
 
適用長照扣除額的樣態共有四種,包括: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長者;二、照顧長照失能等級在第二級至第八級,且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者;三、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全年達90天者;四、在家自行照顧者。
官員表示,納稅義務人在主張長照扣除額時,依據適用的樣態不同,應檢附的文件有別,其中特別是在家自行照顧者,家屬要特別注意,若非照顧對象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否則必須趕在今年12月31日前,取得法定醫療院所開立的「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明年5月報稅時,才能提出影本為憑,享有法定的節稅權益。
 
官員表示,去年度長照扣除額剛上路時,這項措施的期限有稍作放寬,但今年度回歸法定期程,國稅局只會承認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診斷證明,呼籲長照家庭留意。
 
至於另外幾類樣態,如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原本就須取得今年度有效的聘僱許可函,屆時也是以此為憑;已使用長照給付及支付基準服務,以及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理應也已於服務提供時,取得繳費收據證明。
 
官員表示,這三類樣態的服務使用證明,都相對明確,家屬在明年申報綜所稅時,只要提供上述許可函或單據的影本,即可列報長照扣除額;不過提醒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的家庭,依法還須載明床型,以證明確有長照需求,這點也是明年報稅時,應留意的項目。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