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投資短期票券 降稅了

圖/經濟日報提供

 

銀行業減稅利多來了,財政部近日修正發布相關辦法,明定銀行業投資短期票券(例如國庫券)收入,屬於「其他專屬本業收入」,適用的營業稅率從原本的5%降至2%,並回溯至今年元旦適用;也就是說,銀行業今年3月申報今年1-2月營業稅時,若有這項收入就能適用。
這種稅率,包括「銀保本業收入」、「非專屬本業收入」,兩者適用5%稅率;「其他專屬本業收入」則適用2%稅率;另外保險業的再保費收入為1%。
 
財政部訂有「銀行業保險業經營銀行保險本業收入範圍認定辦法」,來明定適用範圍,財政部近期修正這項辦法,擴大銀行「其他專屬本業收入」、適用2%稅率的範圍,主要納入兩項。
首先是納入銀行投資短期票券。財政部官員表示,現行信託投資業、票券業投資或經營短期票券業務相關收入的營業稅率都是2%,銀行業在辦法修正前卻適用5%稅率,為使租稅負擔一致,將這類收入納入銀行的其他專屬本業收入,稅率降至2%。
官員舉例,短期票券例如國庫券,對銀行業者而言是相對穩定且風險較低的投資,是業者在投資排列組合的選項之一,雖難以量化統計實際受惠情形,但對銀行業而言絕對是利多。
其次,修法也將銀行購買或持有中央銀行發行定期存單(NCD)產生的收入,在辦法裡明定,視為其他專屬本業收入。
官員解釋,央行定期存單是調整貨幣市場的政策工具之一,由於購買NCD利率通常不錯,不少銀行業都會購買,財政部在2019年底就已發布解釋令,說明這部分稅率以2%計算,這次修正辦法是將解釋令內容納入,與既有規定一致,因此不另定回溯條款。
除此次納入的兩項收入外,包括期貨交易收入、有債證券承銷等,也都屬於其他專屬本業收入,營業稅率為2%。
財政部提醒,銀行業今年3月申報1-2月期營業稅時,如有投資短期票券業務收入或買賣央行定期存單產生的收入,應依規定填入其他專屬本業收入欄位,以適用2%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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