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委託買股獲利 採最低稅負制

今年資金行情炒熱台美股市,不少人利用國內券商「複委託」買美股,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透過複委託買股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必須依最低稅負制、課徵個人基本所得稅額,若漏未申報,恐將被國稅局補稅甚至處以罰鍰。想跨入美股領域,許多民眾會選擇透過國內券商複委託買美股,可大幅簡化流程並獲得較好的風險管理。
北區國稅局表示,同一申報戶內的納稅人、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若有應計入基本所得額的所得金額達670萬以上者,應依規定申報並繳納基本稅額,透過複委託購買美股也不例外。
官員表示,民眾若在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獲取海外財產交易所得,屬於個人基本所得額中的海外所得課稅範圍,應記得申報。
國稅局舉例,甲君已辦理2016年綜所稅結算申報,並繳納應納稅額30萬元,但卻被國稅局查到,甲君配偶在國內A證券公司,開立複委託帳戶買賣境外股票的海外財產交易所得達1,100萬元,卻未申報。
國稅局於是核定甲君基本所得額1,400萬元及基本稅額146萬元,並以基本稅額減除一般所得稅額30萬元後的差額,核定補稅116萬元,並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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