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所得計稅 四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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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近20年的「兩稅合一制」廢除後,取而代之的是讓納稅人自行選擇採股利所得分開計稅或合併計稅,二方案擇優適用。不過股利所得計稅「要分、要合」常讓納稅人傷透腦筋,會計師提出一大原則、三大考量,民眾可根據自身情況撥算盤,為自己的荷包精打細算。
 
自2018年起,存股族申報個人綜所稅,可採股利分開申報或合併申報二擇一。納稅人獲配的國內股利所得,可選擇將其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按股利所得8.5%計算可抵減稅額,且同一申報戶須合併加總,以8萬元為可扣減上限;或選擇按單一稅率28%分開計稅、再與綜合所得稅合併報繳。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王瑞鴻表示,民眾在選擇要分還是要合時,把握一個最大原則,也就是高所得者採單一稅率分開計稅,而低所得或菜籃族選擇合併計稅,通常會比較划算。
 
王瑞鴻表示,綜所稅的稅率分成5%、12%、20%、30%及40%五級距;選擇股利所得分開計稅的稅率為28%,就一般情形而言,若個人綜合所得課稅額適用稅率為20%以下,股利所得採用合併申報較為優惠;反之則採分開計稅較為有利。
 
在此原則下,納稅人必須仔細斟酌其他所得及扣除額安排來綜合考量,王瑞鴻提醒至少有三大重點須納入考量。
 
首先是對於捐贈扣除額的影響,許多富人常藉由捐贈響應公益同時達到節稅效果,王瑞鴻表示,依據所得稅法規定,捐贈給公益團體的捐贈扣除總額,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的20%,高所得者若採分開計稅,由於股利所得沒有併入綜合所得,可能會使捐贈扣除上限縮水,影響原本的節稅規畫。
 
第二,長照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都設有排富條款,其中,若股利所得方面選擇分開計稅,就會被列為排富對象,無法適用這兩項扣除額。
 
最後,若高所得族群同時有不少海外所得,採分開計稅未必划算。現行的最低稅負制,是否須繳納基本稅額,是要看基本稅額與一般所得稅額的差額,有可能採分開計稅壓低了國內一般所得稅額,但卻導致必須補上基本稅額,整體稅負說不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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