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房產 可爭取部分解凍

面對欠稅大戶,政府依據的是房地現值來進行財產凍結,北區國稅局表示,由於房地現值與市價有差異,欠稅人若有異議,可以舉證主張財產實際市價,爭取部分財產解凍。
 
官員表示,近來有位新北市的民眾詢問,他身上欠稅金額約為1,500萬元,為何名下卻有市價高達5,000萬元的不動產,遭到地政單位禁止處分,並質疑國稅局的做法,有違比例原則。
 
這項措施是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執行,官員指出,因為這位民眾收到國稅局寄發的繳款書,在繳納期間屆滿後,仍沒有完成繳納,國稅局有權就其相當於應納稅捐數額的財產,通知有關機關,不得進行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但為何會凍結這麼多財產?原來問題出在國稅局的計算方式,官員表示,按財政部2014年函釋的做法,土地部分按公告土地現值加二成,房屋部分按國稅局核計的房屋現值加二成,以上述方式,估算須進行禁止處分的財產價值。
 
官員表示,確實可能會因為市價與房地現值的落差,導致納稅義務人產生疑慮,建議也可以透過提示時價資料及證明文件等方式,向國稅局申請,核實認定不動產價值。
 
國稅局接受的佐證文件,包括報章雜誌所載市場價格、當地同業間帳載房地的加權平均售價、不動產估價師的估價資料、銀行貸款評定的房屋及土地款價格、大型仲介公司買賣資料(須扣除佣金加成)、法院拍賣或國有財產署等出售公有房地的價格;除了上述佐證文件外,官員指出,也可提供其他公允客觀的不動產時價資料,或是當時價資料同時有數種以上,也能以其平均數為時價。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68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