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機構逾90日 才能列報長照扣除

綜所稅長照扣除額適用許多對象,高雄國稅局表示,其中針對入住住宿式機構的長者,本人或家人在報稅時,需留意入住期間的規定,全年須入住機構達90日以上,當年度才能適用長照扣除額,定額減除12萬元所得。

官員指出,入住住宿式服務機構者,是長照扣除額主要希望照顧的族群之一,而在每年報稅時,勢必需要納稅義務人主動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佐證家中長者確實有入住機構。

適用此項優惠最主要的標準,在於入住期間的規定,官員指出,稅法規定全年度入住機構累計達90日以上的對象,才符合給予優惠的條件,因此像最近申報2020年度的所得稅時,就應提供當年度入住的繳費收據影本。

官員表示,收據上必須加註機構名稱、住民姓名、身分證字號及入住期間等資料;如果機構漏未註記,民眾要盡快請對方更正。

值得注意的是,又由於入住安養型住宿式機構者,無法認列長照扣除額,官員指出,特別針對入住老人福利機構、退輔會所屬的榮譽國民之家者,向國稅局提示單據時,還要再加註床位類型,入住安養床者不能適用。

官員指出,有些個案是受到政府全額補助,因而入住機構,此類案件因無法提供收據,因此可檢附地方政府公費安置公文,或相關證明文件,供國稅局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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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45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