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稅負制 三大重點

全球最低稅負制(GloBE)草案出爐,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21)日指出,OECD最新公布的立法範本共有三大重點,包括明定適用範圍、課稅機制,以及未來時程等,預期各國將於2022年完成立法。

 

安侯建業國際租稅諮詢服務主持會計師丁傳倫指出,OECD近期正式公布全球最低稅負制的立法範本,草案原訂11月要推出,不過為了取得各國的共識稍稍延遲,最後終於趕在年底之前推出,根據規畫,各國將會於2022年陸續導入國內法、2023年起實施。

 

未來透過參與計畫的世界各國合作,集團合併營收超過7.5億歐元(約新台幣235億元)的跨國企業,將納入全球最低稅負的課徵範圍,每個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參與計畫的各個司法管轄區的營收,皆須繳納15%最低稅負。

 

丁傳倫指出,本次草案最大的重點,在於確立課稅的機制,跨國集團若設址於低稅負地區,或因租稅優惠等因素,導致當地納稅義務低於15%,則母公司所在國,有權對該集團進行補稅。

 

在適用對象上,安侯建業副總經理廖月波指出,這次公布的細節版本,明定有幾類事業個體,可以排除適用全球最低稅負制,包括政府實體、非營利組織、退休金、投資基金等。

 

針對這項全新稅制,仍有許多待解議題,丁傳倫表示,OECD預計2022年初,發布與此立法版本相關的註釋,其中至少涉及二大議題,首先,須處理此版本與美國版全球最低稅負(GILTI)共存議題;第二,集團關係企業間有關利息、權利金或其他相關給付等,可能因租稅協定而使所得有效稅率低於9%,將另公布應予課稅原則(STTR)規範。

 

來源: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5978827